孕婦用藥的注意事項 孕婦用藥應注意給藥途徑 對孕婦和胎兒都不利的藥品
許多藥物都可能影響胎兒的健康,如巴比妥類安眠藥,非巴比妥類的安定、安寧、利眠寧,降壓利尿藥硫酸鎂、甘露醇、速尿,解熱鎮痛藥阿司匹林等。孕婦用藥,不僅本人可能受到藥品不良反應的危害,不少藥物還可能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,損害胎兒的生長發育。所以,如孕婦病情確需用藥,一定要充分聽取醫務人員的意見,認真選擇,嚴格遵守規定用法用量。孕婦用藥應注意以下四點:
注意保胎防止流產或流產:在懷孕期間不能應用具有收縮子宮平滑肌的藥物,如麥角、腦垂體后葉素、催產素、奎寧等;劇烈的瀉藥如硫酸鎂、番瀉葉等,也可以引起子宮和盆腔充血,以致子宮收縮;利尿藥如氯噻酮、速尿、氨苯蝶啶等;有些毒性大、藥性猛烈的中藥如巴豆、黑丑、白丑、大戟、斑蝥、商陸、麝香、三棱、莪術、水蛭、虻蟲等;具有活血化瘀、行氣破滯和辛熱滑利作用的藥如大黃、枳實、附子、桃仁、紅花等,都應慎用,因為上述中西醫藥品?梢鹆鳟a或早產。
注意防止胎兒畸形:因為孕婦用藥后,藥物可從血漿通過胎盤影響胎兒。由于胎兒器官發育未全,對藥物分解、解毒能力很差,排泄緩慢,再加上發育中的胎兒敏感性強,尤其是妊娠頭三個月胎兒最容易受影響。在懷孕期間對以下有致畸作用的藥應禁用,如冬眠靈、奮乃靜、苯巴比妥、氯氮卓(利眠寧)、甲丙氨酯(眠爾通)等鎮靜安眠藥,都能引起胎兒畸形;甲氨蝶呤、白消安、苯丁酸氮芥、環磷酰胺等抗癌藥,也可導致胎兒畸形;己烯雌酚、睪酮、孕酮、可的松等激素類藥,也能致畸。如己烯雌酚可引起胎兒內臟畸形和腦積水,生殖腺癌,使男胎女性化,使后代永久性不育,口服避孕藥也可引起胎兒先天性心臟;甲苯磺丁脲、氯磺丙脲等降糖藥,可導致胎兒多發性畸形,四環素類抗生素,服用后可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,不但能造成四環素牙,還能抑制胎兒蛋白質合成,使胎兒手指和肢體短小,還能導致 先天性白內障甚致死胎。另外,應用抗過敏的敏克靜,抗癲癇的苯妥英鈉和樸癇酮,抗凝血的雙香豆素和芐丙酮雙香豆素,抗瘧疾藥氯喹,乙胺嘧啶和奎寧,縮瞳藥毛果蕓香堿,擬腎上腺素類藥麻黃素和鼻眼凈,興奮藥咪嗪和苯丙胺等,都可導致胎兒畸形。
注意孕婦本身損害:懷孕后,孕婦體內的酶系統有一定的改變,因此對某些藥物的代謝過程有一定的影響,所以有些藥物可損害孕婦的健康。如在妊娠晚期應用四環素,可導致嚴重的肝臟損害,嚴重的還可造成死亡,所以孕婦要禁用四環素類藥。
注意胎兒的毒副反應:藥物對胎兒除了有致畸作用外,還可造成胎兒毒副反應。如對孕婦連續使用鏈霉素、卡那霉素可造成胎兒聽覺神經損害發生耳聾;應用磺胺類藥如復方新諾明、增效聯磺片等,或用新生霉素等,可導致胎兒黃疸;臨產前應用嗎啡,可使胎兒呼吸中樞麻痹,造成新生兒窒息;患高血壓的孕婦服用利血平以后,大約有10%的新生兒出現昏睡、心動過緩、鼻粘膜充血和呼吸抑制等毒副反應。雖然許多藥對胎兒和孕婦本人有不良影響,但也不能說妊娠期間生了病什么藥都不能用,這樣就會形成養病如養虎,對母子的安全危害更大。因此,懷孕期間生病后,應及時找醫生診治,以便選擇毒性小作用明顯的藥物進行治療。如果因疾病的治療需要,必須應用以上藥品時,應在醫生指導下選擇恰當的用藥時機和給藥方法,必要時可終止妊娠。另外,在懷孕后,應格外注意飲食起居,勞逸結合,爭取少生病,少吃藥。
孕婦用藥應注意給藥途徑
妊娠期由于特定的生理變化,孕婦對不同劑型的吸收會發生改變。
口服劑:口服是孕婦最常用的用藥方法。懷孕時,由于消化液的分泌量減少和胃腸蠕動功能的減退,使胃排空時間和通過小腸的時間都延長,導致的血濃度高峰值時間推遲,而小腸吸收的量卻有所增加。
肌肉注射劑:肌肉注射較口服吸收快而完全,但懷孕時由于下肢血液循環減慢,延緩了對的吸收。
霧化吸入劑:霧化吸入常用于治療肺部疾患。妊娠期由于心輸出量及每分鐘呼吸量均增加,所以對噴霧劑的吸收量大大增加。
外用劑:外用的有涂搽、洗滌、滴入、含漱等藥劑,妊娠時因、粘膜的血液供應增加,吸收速度會加快,吸收量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。
因此,孕婦用藥時不僅要注意對的不良影響,還應根據給藥途徑的不同而適當增減藥量。
對孕婦和胎兒都不利的藥品:
懷孕期間,特別需要注意用藥問題,以下藥品對孕婦和胎兒都有不好的影響,請牢記。
青霉素:可破壞紅細胞,引起嚴重黃疸,使死亡。
鏈霉素:引起先天性耳聾,骨骼發育畸形。
四環素:致牙釉質形成不全,骨骼、心臟畸形,先天性白內障,肢體短小或缺損(如缺四指),新生兒溶血性黃疸,最嚴重者可出現腦核性黃疸甚至死亡。
土霉素、強力霉素:使短肢畸形。
氯霉素:致新生兒血液循環障礙、呼吸功能不全、發紺、腹脹(即“灰嬰綜合癥”)。如在妊娠末期大量使用,可引起新生兒血小板減少癥、再生障礙性貧血或死亡。
卡拉霉素:致耳聾。
紅霉素:致先天性白內障、四肢畸形等。
慶大霉素:造成耳損傷,甚至引起先天性胃血管畸形和多囊腎。
磺胺類藥物(以長效磺胺和抗菌增效劑為主):致高膽紅素血癥、腦核性黃疸、畸形。
海洛因:使呼吸抑制、死亡。
度冷。褐滦律鷥褐舷。
嗎啡、安儂痛:抑制新生兒呼吸,使新生兒呈戒斷樣抑制狀態,如在分娩前一周服用,可致新生兒痙攣、興奮和尖銳的哭聲。
阿司匹林:致小、畸形,引起新生兒凝血酶原減少數派而出血及肝臟的解毒功能障礙。
非那西汀和撲熱息痛:引起新生兒高鐵血紅蛋白血癥。
消炎痛:引起黃疸和再生障礙性貧血。
巴比妥類:致心臟先天性畸形、面及手發育遲緩、兔唇、腭裂。
撲癇酮:可指趾畸形,妊娠后期服用可致發生窒息、出血及腦損傷。
安眠酮:致畸形。
安定、安寧、利眠寧、導眠能:可致畸形和女胎男性化。
苯丙酸諾龍:引起腭裂。
胰島素:引起流產、早產、死產和其它先天性畸形。
黃體酮:使女胎男性化。
可的松和強的松:致唇裂、腭裂?傻乃蛇可致無腦、早產、早死。
孕酮、睪丸酮:引起外生殖器畸形。
維生素D:大量服用,可致高鈣血癥和智能發育遲緩。
維生素K:大量服用,可引起高膽紅素血癥、核黃疸。
維生素B6:大量服用,可使新生兒產生維生素B6依賴癥、抽搐。維生素B6的衍生物腦復新,在動物實驗中引起裂唇,亦應慎用。
多種維生素:如果在妊娠頭三個月內服用,患難與共神經系統缺陷癥的危險性高達60%。
丙脒嗪:致四肢畸形。
抗瘧藥奎寧、氯化奎啉、乙胺嘧啶:能致腦積水、腦膜膨出、腭裂、腎停止發育或畸形、視網膜損傷。
撲爾敏、敏可靜、安其敏、苯海拉明、乘暈寧等抗過敏藥:除有潛在的致腭裂、唇裂、缺肢作用外,還可使肝中毒及腦損傷,抑制新生兒呼吸。
氟脲嘧啶、環磷酰胺:可使四肢、上腭、外鼻、泌尿道畸形,以及死亡。
氨基喋呤:致無腦、腦積水、腦膜膨出、唇裂、腭裂或四肢畸形。
羥基脲和白消安:致多發性畸形。
白血寧:引起中樞神經系統損傷、無腦。
6-巰基嘌呤、丙酸睪丸酮、L-門冬酰胺酶:致畸形。
苯丁酸氮芥:能引起腎、輸尿管缺損。
噻替哌、5-氟硫脲嘧啶、絲裂霉素C、秋水仙堿;致死亡。如果是在妊娠第16周后使用這些抗腫瘤藥物是比較安全的。
雙香豆素類藥物:可致皮膚出血斑、腦障礙、胎盤早剝、骨和顏面畸形、智力低下或死亡。
華法令:致鼻骨發育異常、畸形。
甲苯磺丁脲(甲糖寧、甲磺丁脲、D860):引起流產、早產,具有催畸作用。
丙硫氧嘧啶、甲硫氧嘧啶、他巴唑、甲亢平、碘化鉀:致甲狀腺機能低下癥、呆小病、骨化延遲、尿道下裂。
雙氫克尿噻或環戊氯噻嗪:可引起新生兒血小板減少癥。
利血平:引起新生兒中毒,出現鼻塞、呼吸道阻塞、甚至因缺氧而死亡。
咖啡因:引起唇腭裂。
乙醚:大量持續使用,可致死亡。
一切含砷藥物:均致死亡。
多粘菌素E、B及萬古霉素:服用時間過長,使發生急性腎功能衰竭,使孩子在出生后的3年里易患神經肌肉阻滯、運動失調、眩暈、驚厥及口周感覺異常。萬古霉素還可致暫時或永久性耳聾。
利福平:致畸形。
抗真菌類藥物兩性霉素B、灰黃霉素、制霉菌素、克霉唑:對的神經系統、造血系統、肝腎功能有嚴重不良反應;尹S霉素還導致流產和畸胎。
氨苯蝶啶(三氨蝶呤):對孕產婦有肝損害、改變血象。
氯噻酮:對的不良影響。
速尿靈:對和產婦產生惡心嘔吐、腹瀉、藥疹、瘙癢、視力模糊、體位性低血壓甚至水與電解質紊亂。
利尿酸:可引起暫時性聽力減退,有時可發展為永久性耳聾。
其他:酒精中毒娩出的新生兒可呈戒斷樣抑制狀態;酒精可致多發性畸形。使用者應在徹底停藥半以后再孕,方可避免因用藥不當而引起的畸形或癡呆兒出生。
以上藥物在妊娠期限都要禁用或慎用,非用不可者,應在醫生指導下進行。要做到用藥單一、劑量小、時間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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