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說,一劑藥煎3次,最少應2次。因為煎藥時,藥物有效成分首先會溶解在進入藥材組織的水液中,而后再擴散到藥材外部的水液中。待藥材內外溶液的濃度達到平衡時,因滲透壓平衡,有效成分就不再溶出。這時,只有將藥液濾出,重新加水煎煮,有效成分才能繼續溶出。
近年有人對一劑中藥煎煮3次的質量進行了實驗觀察,發現第二、三次煎煮液中仍含不少有效物質,甚至每次煎出物的重量還超過了第一次。據此認為一劑藥應煎3次為宜,這樣既能發揮藥物的全部作用,又不浪費藥材。所以,除臨床治療的特殊需要外,一般一劑藥最少要煎2次,而質地厚重或滋潤的補虛藥等可煎3次或更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