湯藥煎煮時間的恰當與否,直接關系到中藥有效成分的溶存率和療效。一劑中藥,若煎煮適當,可最大限度地提高其有效成分的溶存率,使其發揮最佳療效;反之,則能減少其有效成分的溶存率,使其療效降低,甚或破壞其有效成分,對人體造成傷害。概括地說,適宜的煎煮時間大致可分為三類:
一般藥物,頭煎煮沸后,再煎15~20分鐘;二煎煮沸后,再煎10~15分鐘即可;
質地較輕或含芳香性成分較多,包括解表、芳香化濕,行氣等類藥在內,煎煮時間應適當縮短,頭煎煮沸后再煎10~15分鐘,二煎煮沸后5~10分鐘即可。
補虛藥、礦物藥及根莖類等質地厚重堅實、不易揮發的藥,則應延長煎煮時間,頭煎沸后,再煎40~50分鐘;二煎三煎,乃至四煎沸后,再煎30~40分鐘即可。
此外,還有些藥物因治療需要,也要按上述方法酌情延長或縮短煎煮時間。
總之,湯劑的煎煮時間不能千篇一律,應根據藥物的性質與臨床要求不同而區別對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