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平常聽到不少病人說:"打針比吃藥見效快。"他們總是覺得打針會比吃藥好得快,其實,這種認識是不夠正確的。從藥物被吸收到發揮作用的速度來看,打針確實比吃藥見效快,但并不是所有的病都需要通過打針治療。有的病打針反而不如吃藥來的有效。如一些消化道疾病采用口服給藥,胃腸道局部藥物濃度高,治療效果好;對一般的傷風感冒等沒必要打針,即使打針,效果也不一定好;而對一些只能口服不能注射的藥,當然就更不用去受打針的痛苦和麻煩了。除此以外,打針會給病人帶來一定的痛苦,消毒不嚴還會產生醫源性交叉感染,安全系數小。
兩種給藥途徑相比,口服給藥比注射給藥簡便、易行、安全。因此國內外醫藥專家都主張凡是吃藥能治療的病,盡量不要打針。打針和吃藥都是治病的一種手段,究竟采取哪種方法治療為好,應由醫生根據藥物的類型、疾病的性質和病情來選擇。
得了病打針好還是吃藥好?這要根據病人的病種、病情和所用藥物的種類來決定,不能一概而論。
一般來說,凡是治普通的病,只要腸胃功能正常,給藥均以口服為宜。
下列情形是只能打針:①病人嘔吐頻繁或吞咽困難。②不被胃腸吸收或能被胃腸的消化液破壞的藥。③口服片劑和注射針劑的治療作用不同的藥,不能都作為口服劑。④有些病必須用打針來治療的就不能用口服劑。
所以,打針與吃藥,要由醫生來決定。醫生在選擇給藥途徑時有一條原則,即根據病情能口服的就不注射,可以皮下或肌肉注射的就不靜脈注射,這不僅充分發揮藥物的療效,而且又保證安全用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