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于煎藥用火,中醫既強調火質,又強調火候,說明煎藥所用火的火質與火候均能影響藥物成分的變化及其煎出率。
所謂火質,即指火的質地。從理論上說,不同的燃料在燃燒時會有不同的火質,而火質不同的火具有不同的性能,勢必會影響所煎中藥的成分及藥效。對此,石代的醫藥學家早有認識,并強調在煎藥時宜用木炭火與柴草火。今天,除用木炭與柴草火外,還廣泛使用天然氣火、煤炭火、煤氣火、沼氣火、電爐火,乃至太陽能火等。而煤油或柴油爐火則不宜應用,因其往往使藥液帶有煤油或柴油味,不利服用。
所謂火候,即指火力的大小,或云火勢的急慢。今之中醫藥界常用文火、武火之名來說明煎藥的火候。所謂武火,即火力較大較急之火;文火,即火力較小較慢之火。另有文武火之說,是指介乎于文火與武火之間,火力不大不小之火,一般認為,煎煮普通藥,宜先武火后文火。即未沸前用大火,沸后用小火。以免藥汁溢出或過快熬干,影響藥物成分的煎出。
其次,還要根據所煎藥物的質地及用途的不同,靈活掌握。一般認為,質地輕疏或含芳香揮發性成分較多,或藥物成分容易煎出的藥物,宜用武火急煎;而源于礦物、動物貝殼、植物根莖等質地厚重或不含揮發物類藥,或用于補虛而成分又難于煎出的中藥,則宜用文火慢煎,以便煎透,使有效成分充分溶出。
此外,因治療需要而必須少煎的中藥,宜用武火;必須久煎的中藥,宜用文火或文武火。 |